房屋交易不成 單方難撤銷契稅

  買房子交易不成,已繳的契稅是不能單獨撤銷索回的。南市稅捐處提醒民眾,買賣房屋要慎重,否則其中一方不同意解約,已繳契稅很難撤銷。

  南市日前就有民眾賣房子,雙方談妥價錢也辦妥契稅申報,因買家手頭不方便,付不出購屋款,屋主因此想取消交易,但屋主決定房子不賣了,買家卻不肯,雙方爭議不休,原屋主想撤銷契稅,解除買賣合約和紛爭,但稅法上卻辦不到。

  稅捐處強調,申報契稅後,買賣雙方對解除契約雖然有爭議,但這種爭議並非行政機關能認定的,在未經雙方同意或司法機關裁判確定前,不能單方面爭請撤銷契稅申報。稅捐處並指出,過去也曾有這類的房屋買賣糾紛,除非法院判決確定,買方應協同賣方撤銷契稅申報,或一屋二賣其中一方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,才能由買方單獨申請撤銷契稅申報。

  本文轉載自 95-10-14 ╱ 中華日報